近日,马士基连续发布客户公告,涉及埃及出口与肯尼亚进口的海关新要求。货主、货代需及时调整订舱与单证流程,避免货物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。

 


埃及出口新规:

7月17日起(已生效),所有从埃及始发的海运出口货物,发货人必须通过埃及NAFEZA平台申请并获取唯一的19位托运参考号(UCR)。

 

提交订舱时必须同步提供有效的UCR编号及准确的发货人信息。无有效UCR的订舱将不予受理或直接取消。

 

订舱一经提交,不得修改UCR编号或更换发货人。如需变更,必须取消原订舱并重新提交(以当时舱位为准)。原则上不再接受拆分订舱申请。

 


肯尼亚进口新规:

8月3日起,肯尼亚税务局(KRA)正式实施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(ACD)制度。

 

所有运往肯尼亚港口的集装箱货物,必须在装船前获取ACD参考编号,并在提单上清晰标注。

 

申请人需登录KRA平台上传提单草本、商业发票、运费发票、出口报关单。

 

未按规定提交或提单未标注ACD编号的货物,将可能面临肯尼亚海关的罚款及清关延误。

点赞(0) 打赏

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

暂无评论

微信小程序

微信扫一扫体验

立即
投稿

微信公众账号

微信扫一扫加关注

发表
评论
返回
顶部